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:
坚持“先立后破”,完善绿色金融体系,统筹对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支持,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、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有力支撑。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,为金融精准支持提供依据。引导金融机构将绿色低碳转型因素纳入资产组合管理考量,丰富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服务。推动金融机构逐步开展碳核算和可持续信息披露。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。
稳妥发展碳排放权、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,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相关金融产品服务,以美丽中国先行区为重点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,丰富绿色期货品种。
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发展,健全环境权益统一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。
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,健全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,加快研究转型金融标准。
来源:中国政府网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2503/content_7010604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