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团体会员条件
(一)本省范围内的企业、事业及科研院所团体;
(二)行业性企业团体;
(三)其他有关法人组织;
(四)企业法定代表人加入本会,其所在单位为本会团体会员。
二、个人会员条件:
(一)专家
(1)具有本科以上学历,副高以上职称;
(2)具有中级职称者,须在省市级重大科技或学术活动中获奖,或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多次发表论文、文章,或在本地本行业有较大影响;
(二)其他人员
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,并在环保、节能及绿色金融领域有显著成绩的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