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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!国家两部门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
发布时间:2024-12-27

生态环境部、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2年全国、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,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(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),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,供核算电力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用。上述因子与《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》(公告2024年第12号)中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一致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


生态环境部    

国家统计局    

2024年12月20日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2412/t20241226_1099413.html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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